2022年5月9日星期一

优美 哈3:19

 

崎岖的山。摄于犹大旷野。

主耶和华是我的力量,祂使我的脚如母鹿的蹄,稳行在高处。(当译)

经文说“祂使我的脚如母鹿”,不是“母鹿的蹄”。雅歌也是,用一整只动物来比喻人身体的一部分,而不是用动物的身体部分来比喻人的身体部分[1]。比如《和合本》“你的眼好像鸽子眼”(歌1:15),其实是“你的眼睛是鸽子”(和修)

先知用母鹿比喻自己双脚,想要表达什?有些中译本加上“快”,有些中译本加上“稳健”,都可能对,尤其是“稳健”,因为诗篇18:33-36和撒母耳记下22:34-37都在提到双脚如母鹿之后说“祢使……我的脚踝未曾滑跌”(和修)。在崎岖的“高处”或“高山”上,神稳定他们的脚步。

不过还有另一个可能:母鹿在圣经里也比喻优美,有两句经文支持:“拿弗他利是自由奔放的母鹿,他发出优美的言语”(创49:21);“她秀丽可爱,像母鹿”(箴5:19现修)。支持“稳健”的经文有两句(诗18:36和撒下22:37),是平行经文,即只有一句;支持“优美”的有两句,因此“优美”绝非没有可能[2]。哈巴谷先知在一无所有的绝境里以神为乐,神使他在危险的高山上脚如母鹿,不只走得稳健,还走得优美!他因为神而欢乐怡然,也许因此步履犹如翩翩起舞,在崎岖的困境里走得优雅,走得潇洒!

“美”不是圣经的核心价值,然而神的创造是美的,人按着神的心意而活的时候也是美的,是呈献给神的礼物,好像优美的诗歌,也使人自己心旷神怡;谁说这不是逆境里神给人的礼物?我祈求主,如果我走在崎岖的山路,或者一无所有时,能像拿弗他利般说出优美的言语,像哈巴谷或母鹿般经历和呈现履险如夷的美丽。另外两篇诗也鼓励我们:“要为祂唱新歌,琴声要美妙,歌声要嘹亮。”(诗33:3当译)“我心中涌出美丽的诗章,我要把它献给王,我的舌头是诗人手上的妙笔。”(诗45:1当译


[1] Francis I. Andersen, Habakkuk: A New Translation with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, Anchor Yale Bible 25. New Haven: Yale University Press, 2008.

[2] Expositor’s Bible CommentaryCornerstone Bible Commentary解释这节时都说“优雅”(graceful)是这个比喻的其中一个意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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